

「農業部修正 641 種危險動物」和「違者重罰 25 萬」
5/1 禁養令「避雷點」快速看
- 禁養物種: 總計 641 種,核心包含浣熊、河口鱷、及蝮蛇科、蝙蝠蛇科全數品種。
- 法源依據: 農業部 2026 年 3 月正式公告修正「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」。
- 罰款金額: 違法私養、繁殖或買賣,處新台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 罰鍰。
- 處置配套: 既有飼主須於 1 年內(2027 年 4 月 30 日前)完成線上與實體登記。
哪些「超萌異寵」將不能養?浣熊、鱷魚受關注
由於外來物種入侵與飼養安全問題,農業部此次大規模增列禁養清單,主要區分為以下三大類:
1. 靈長類與食肉目(如:浣熊)
雖然浣熊外型可愛,但其破壞力強且具攻擊性,一旦逃逸會對本土生態鏈造成致命影響。5/1 起,一般民眾家中嚴禁新養浣熊作為寵物。
2. 具高度危險性之爬蟲類(如:河口鱷、毒蛇)
包含具劇毒的蝮蛇、眼鏡蛇類,以及體型龐大的河口鱷。針對現行養殖業者(具經濟用途者),須向各縣市政府申請同意後方可續養,一般民眾則禁止飼養。
既有飼主如何合法續養?登記流程 3 步驟
如果您在禁令生效前已飼養這些動物,請務必按照以下流程操作,即可合法養到動物終老:
- 線上預先申報: 至農業部「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-禁養動物登記系統」填報動物品種、數量與飼養地點。
- 縣市政府現場核對: 申報後,所在地政府將派員至現場確認動物狀況,並檢查防逃設施是否完備。
- 植入微晶片與領證: 針對浣熊、鱷魚等大型物種,將強制植入晶片以便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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